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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更灵活产学研合作方式促成果转化
来源:2022-03-29643人次

8月底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,通过项目合计45681项,其中上海交大、浙江大学、中山大学等10所大学的通过总数超1000项,还有15所大学的项目获批数量在500项至1000项之间。
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历年来一直集中在高等院校之间。虽部分企业也有项目通过,但并非一个数量级。以全球唯一全产业链综合性煤炭科技创新型企业——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为例,本次该集团有10余个项目获得资助。其中,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旗下华宇集团首次有1个项目获批。

从以十位数计到以千位数计,企业和高校间的明显数量差距从侧面折射出,我国大量科技资源沉淀在高校、科研机构,一定程度存在资源要素流动性不强,科研成果与产业融合度不高,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科技资源潜力释放能力不足等问题。

当前,碳达峰、碳中和的目标已经明确,淘汰落后产能、升级传统产业、发展新兴业态势在必行。该背景下,煤炭行业如何充分盘活科技创新资源,推进煤炭科技成果转化,助力煤炭科研成果更多更快更好地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、走向大市场,是煤炭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需要思考的问题。

鼓励产学研合作,为破解这类难题提供了途径。

对于煤炭行业而言,产学研合作的提法并不陌生。产学研合作一直是解决我国科技与经济“两张皮”问题的重要议题,也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之一。

不过,产学研“牵手”并非易事。一方面,大多数高校的评价体系更偏重于基础性研究,基础研究课题往往更容易发表高端学术性论文,而应用研究课题的权重价值明显低于基础研究课题,科研人员做应用研究的积极性不高;另一方面,科研人员和企业家在合作过程中因立场不同,容易产生矛盾。科研人员更关注科研成果本身,而企业家更关注“产品做出来能不能有市场”,实现二者有效沟通缺乏更专业的平台。

因此,产学研合作不能“拉郎配”,而应有更灵活的方式加以推进,从而推动煤炭科技成果转化。

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明确,建立健全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。如今,已有不少地方在大胆尝试自由且有序的产学研合作新方式。

例如,陕西省部分企业探索形成“领衔专家制”,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;安徽省依托安徽理工大学,建立省部共建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;神木市政府与神南矿业煤炭科技孵化公司共建“神木市煤炭科技孵化园”,实施科学研究与成果孵化等。

除共建实验室、科技园、孵化基地等平台外,更灵活的“用人”方式也为煤炭企业提供了新思路。煤炭企业可积极引进高校人才、科研团队入驻企业,有针对性、长期性地解决煤炭科技成果转化难题。

以今年首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华宇集团为例。为加强产学研合作,该集团于2019年成立了中国煤科北京华宇建筑研究院。该研究院由清华大学毕业的博士后、博士研究生等研究人员组成。华宇集团首次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,正是由该团队负责。

目标一致才能携手努力、形成合力。

今年5月底,为促进中央企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,加快成果应用推广,国务院国资委发布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(2020年版)》。该目录包括8个领域共178项技术成果,其中13项涉煤技术入选目录。对于政府而言,期待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出台,通过深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改革,引导科技活动从“自循环”向科研与市场融合联动的“大循环”转变,同时保持政策稳定性、连续性,为更灵活的产学研合作方式提供坚强支撑。

煤炭行业要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,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,引导人才、项目、政策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,提供合作平台与合作空间。煤炭企业要转变传统观念,有自主创新的紧迫感,改变创新意愿不强、动力不足的现状,有针对性地加大科研投入、引入科研人才,结合企业实际,创新推动产学研平台建设。

政府、煤炭行业企业、科研院所、科研人员,每个相关主体都应成为煤炭科技成果转化的参与者,社会多主体之间形成联动机制,共同推动从研发活动的原始创新到企业的技术创新,以更加灵活的产学研合作方式推动煤炭科技成果转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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